10月31日,北京三××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简称“三××”公司)在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将某政府部门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该政府部门将“三××”公司称为“网络撞车党”,并在广东农业信息网上刊登倡议书。
该倡议书声明:凡与“三××”公司签订版权转让合同的所有作者,其所有作品将一律不予刊载、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三××”公司认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道歉并给予赔偿。昨日,“三××”公司总经理詹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对于网络侵权,我们在全国每个省区都有起诉对象,发现一家告一家。除了少数省份,绝大多数都胜诉,败诉的很少。”该案件将择日进行审理。
向全国数百家网站发难
其实不只是广东省农业信息网,此前,广东还有两家市区级农业信息网都被这家版权代理公司接连告上法庭,“三××”公司状告他们所经营的网站“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且不署名”。这几起侵权案仅仅是冰山一角,此前,江苏、安徽等全国数百家网站因为同样的侵权行为接到了这家公司的律师函,其中80%是政府部门主办、主管的及有关高校研究机构主办的网站,“三××”公司表示,这只是他们“维权”行动的一部分,还将在其他省份也开展类似的“维权”。
该公司号称胜多败少
如此大规模的“维权”在中国互联网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一时间风声鹤唳。许多学术网站纷纷在首页挂出版权声明,以免招惹麻烦。一些学术网站就此建立论坛,引起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对“三××”的行为感到不解,如果他们“维权”成功,网站再不能自由转载,这对于互联网将是灾难性的。
昨日,“三××”公司总经理詹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在全国每个省区都有起诉对象。至于告了多少家网站,我记不清了,反正我们是发现一家告一家。除了少数省份,绝大多数都胜诉,败诉的很少。”
三××公司:
我们的行为合法
詹某否认了炒作和牟利的说法。他说,事实上,著作权维权的成本很高,公司不可能盈利。对“三××”公司的维权,目前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是“网络王海”,另外一种说是“网络撞车党”,但詹某两者都否认。
詹某告诉记者,我们与王海是不同的。王海以消费者身份打假,我们是以著作权人身份追讨著作权,从身份上说两者是不同的,当然从违权的角度来看,两者还是有相似之处的。
而“撞车党”是假撞车真讹诈的不法分子。詹某表示他们所做的版权代理工作,是完全合法的。广东农业信息网没有经过他们同意就转载受到版权保护的文章,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而发表《倡议书》,将“三××”公司称为“网络撞车党”,更是诋毁了他们的名誉。
我们成最尴尬的角色
记者了解到,“三××”如此维权,不少专家学者也感到不可理解,其中也包括与“三××”公司签约的作者,他们认为,“三××”公司的做法让他们成了最尴尬的角色。有一位作者甚至公开“声明”:此事“对本人声誉造成了很大影响”,但目前北京“三××”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用本人转让给该公司的文章进行诉讼一事并非本人主张,此纯属该公司个人行为。
暨南大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授向记者表示,对于大多数的学者而言,是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学术观点,希望自己的学术观点被引用,网络转载扩大作品的影响,很多作者也允许转载。只要是不用于盈利的目的,一般也不会刻意去追查。但对于这样‘买断’版权后就以此去告人家,总觉得有点不妥。詹某告诉记者,目前与公司签订版权代理协定的作者约有一两百人,除了一位武汉的博导产生了分歧之外,其余的都合作得非常好。
争议
这算不算恶意诉讼
“三××”公司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网络作品版权同样受法律保护,北京“三××”公司的诉讼,打破了沉寂,掀起了波澜。 在“三××”公司所有的版权官司里,99%的官司都获胜了,从这一点来看,就不能说是是“恶意诉讼”。
但也有律师对此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著作权法立法宗旨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创作积极性,而不是保护著作权运作过程中的经营技巧并使之为经营者获取额外利益。
政府网站更应守法
然而针对众多网站的质疑,詹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管是经营性的网站,还是非经营性的网站,信息的共享、互助,应当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没有法律规范,这些只是一种美好但不切实际的空想。网络不付费、不通知作者就转载文章是惯例,但这种惯例是违法的。而且正是长期免费使用作品助长了网络的畸形发展,我们就要改变这种状况。詹某说,他们的官司获胜率达99%。
詹某也承认,政府信息及学术网站本身是为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但这不是侵权的理由。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免除这些网站侵权赔偿的法定事由。相反的,正是因为他们是政府,高校研究机构网站,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出表率。
以盈利为目的维权所以称撞车党
“三××”公司曾与该政府部门就著作权纠纷一事对簿公堂,今年8月,该政府部门在其下属网站广东农业信息网上刊登了一份《倡议书》,该倡议书指出“三××”公司是在“假维护作者版权之名行个人不当牟利之实”,呼吁省内各个农业网站联合抵制这类版权代理公司。其他不少网站还专门开了论坛,并详细列出与“三××”公司有关文章题目及相关作者,提醒各网站在转载这些文章时要“谨慎”。
该政府部门的代理律师曹雄昨日向记者表示,省农业信息网是非盈利的网站,转载论文行为属行政范畴,并不属于侵权。因为“三××”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维权,所以该网站称其为网络撞车党。一些涉事网站向记者透露了“三××”公司的“维权”模式:先检索哪些网站转载了学者文章,然后留证据。进而向相关单位发出律师函,指出侵权,要求赔偿。每篇文章索赔几千元不等,不同意和解的,就对簿公堂。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