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达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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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0774.com 发布:2007-11-9 14:22:14 来自:转载 浏览:次 |
2007年11月8日,贺州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工作末次会议在市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国家旅游局“创优”验收组表示,贺州市经过认真扎实的创建,已经达到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的要求。 国家旅游局“创优”验收组组长刘志江,秘书长汪黎明,成员刘晓梅、张浩、赵志洲、自治区旅游局陪同人员苏长高、袁铁象、张福平、姚荣钦以及市领导杨声东、白希、陆海平、潘坤华、贝小燕、刘雪萍、陈述、朱和生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汪黎明主持。 会上,刘志江向我市反馈了验收意见。他说,4天来,验收组听取了贺州市关于贺州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情况的介绍,观看了贺州市创优录像片,审阅了1000多份文件、500多幅图片、300万字的创优资料,现场检查了60多个旅游及相关经营单位,其中旅游宾馆饭店(包括星级饭店和社会旅馆)12家,旅行社5家,旅游服务咨询中心8个,景区景点6处,商场及土特产商店6处,餐馆8家,晚间娱乐项目2个,旅游厕所10多处,院校2所,汽车站一处,拨打110电话1次、120电话1次,乘坐出租车2次,观看了晚间文艺表演。通过以上检查,验收组对贺州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的情况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验收组认为,贺州市党政领导对创优工作认识到位、重视程度高,工作力度大、氛围浓厚,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政府主导型发展旅游的战略得到进一步落实,旅游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的现代化旅游功能进一步强化,旅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旅游产品开发档次不断提高;旅游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验收组认为,贺州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之所以取得比较好的成效,主要得益于这样四点:一是对创优工作认识程度高、工作力度大、参与程度广;二是创优工作做到了“三到位”,即领导到位、政策到位和责任到位;三是全民发动,共同参与;四是自治区旅游局的精心指导。 刘志江说,根据4天的检查,参考城市自检、自治区旅游局的初审意见,经过集中评分和认真研究,验收组作出的结论是:贺州市经过认真扎实的创建,已经达到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的要求。按照验收规定程序,验收组将贺州市验收意见报告国家旅游局,经统一审定后,由国家旅游局正式作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命名决定。他并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20个大项、183个得分点,对贺州市验收情况一一作出评价,对得失分项目作出说明。 刘志江指出,验收组这次在贺州市的验收工作过程,也是对贺州市旅游业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和考察的过程。他代表验收组对进一步加快贺州市旅游产业发展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实施政府主导发展旅游战略,巩固创优成果,深入创优,推动旅游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二是正确认识和把握旅游工作的基本方面和工作要求,做好“三项开发、三项建设、两项管理和一项服务”:三项开发就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品打造、旅游客源市场的开发、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三项建设就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建设和旅游规制建设,两项管理就是市场管理和企业管理,一项服务就是做好公共服务。三是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完善旅游产业体系,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发挥旅游产业功能。 会上,国家旅游局“创优”验收组抽样调查组组长张浩通报了贺州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抽样调查情况。 张浩说,根据海内外游客对贺州市的综合印象评分,以满分5分计,经加权平均,贺州市总得分4.67分;海内外游客对贺州市的旅游环境、市民文明与好客程度、景点秩序与卫生和住宿的评价是比较好的,满意率分别在89以上;有部分海内外游客认为贺州市的交通、文化娱乐、购物和餐饮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改善。 (记者梁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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