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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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0774.com 发布:2008-4-14 14:04:18 来自:贺州日报 浏览:次 |
贺州讯 4月7日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四大举措”,全面展开针对接送学生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校车超载超速、无证无牌、假证假牌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市个别学校从节约自身成本的角度考虑,无视交通法律,铤而走险,偷偷摸摸地使用无牌、无证、无保险“三无”车辆(俗称“黑校车”)接送学生儿童,为“省时省力”,超载、超速行为不时发生,严重威胁到祖国花朵们的生命安全。 市交警支队领导班子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召集支队各大队领导,办公室和宣传科的相关人员召开会议,研究制定集中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支队各大队依照整治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实行“四大举措”,进一步贯彻落实自2005年6月公安部、教育部联合推出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八条措施,确保“小花们”的安全。“四大举措”具体是:“控”,即要求各大队针对辖区周边交通环境的具体情况,结合辖区内道路交通的特点及不同时段交通流向、流量的变化规律,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路面监控;“管”,即组织民警深入学校,幼儿园,对校车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登记、造册,在摸清校车底数的基础上,对接送学生儿童的车辆的安全性能状况和驾驶员的合法资格进行集中检验调查,建立规范管理体制;“打”,即加大对城镇校车查处力度的同时,加强对在乡村道路使用微型车辆、低速货车或农用车运载学生、儿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车辆,坚决禁止其上路行驶;对不合资格的驾驶员,停止其驾驶校车;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他人号牌的违法车辆一律查扣;对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教”,即联合各级教育部门,深入辖区内各个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公路沿线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校、幼儿园的所有师生,学校安全负责人、驾驶员、校车车主面对面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等知识的教育和交流,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方案实施当天下午,支队组织了首次整治行动,带领由支队一大队、二大队、特勤大队、平桂大队的民警组成的整治工作小组兵分两路,往黄田镇和西湾镇两个方向对辖区内的校车进行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大体情况良好。但在平桂区兴旺巷34号路段查获的一辆超载的幼儿园校车却令大家都感到吃惊,该车是一部长安面包车,标准车载为7人,实际上却搭载了15名小朋友,一个司机和一个带队老师。民警对随后赶来的幼儿园领导和带队老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校车司机李某依法严厉处罚,责令他们立即纠正,分两趟将孩子们安全送达回家。 (孙俊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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